你我共同努力 终结结核流行——第28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0

2023年3月24日是第28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今年的主题为“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结核病报告》显示,我国2021年估算的结核病新发患者数为78.0万,估算结核病发病率为55/10万,在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中我国估算结核病发病数排第3位。2021年全球1060万人罹患结核病,且新发儿童结核病患者高达120万人。近年来结核病防治虽取得些许成绩,但是结核病对于儿童健康仍然存在重大威胁,需要积极应对。

学校作为人口密集且易于传播疾病的环境,一直备受各种传染病的“喜爱”。学生几乎一天都处在学校中,为结核病高发人群。为此,家长与学校应及时学习了解结核病相关知识,掌握结核病防治措施,警惕结核的发生及传播,保护儿童健康茁壮成长!

  

 

一、结核病及其传播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常见的慢性传染病。除了头发和指甲外,身体任何其他部位,如淋巴结、骨骼、关节、皮肤等都可以被结核分枝杆菌侵犯,但最常侵犯的部位是肺部,称为肺结核。

结核病的传染途径主要是呼吸道传染,传染源为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其咳嗽、打喷嚏、大声讲话时喷出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健康人吸入肺部造成感染而得结核病。安全距离为2m。此外,结核菌干燥后附着在尘土上形成的带菌尘埃也会侵入身体引发疾病。

结核分枝杆菌的传染性极强,但值得注意的是,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痰中带有结核菌的肺结核病人,也就是说,理论上只有痰菌阳性的肺结核病人才具有传染性,其他单纯的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腹膜炎、肠结核、淋巴结核等是不传染的。

  

 

二、结核病的症状及危害

1、肺结核

在一众的结核病中,肺结核的患病几率最高,占80%以上。

症状:主要为咳嗽、咳痰持续2周以上,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女性可有月经不调等全身症状。

危害:可影响肺部功能,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且过量运动后会出现呼吸困难、气喘等症状;肺结核常合并胸腔积液、胸膜炎等其他并发症,即便愈合后也易出现肺空洞、肺纤维化等肺部损害。

2、骨结核

结核菌侵蚀骨骼时形成骨结核,造成人体运动功能障碍,严重丧失劳动能力。

症状:主要为突然出现的食欲不振,然后身体消瘦的症状;身体患病的相关部位都会因为骨结核病情受到影响,如患者的骨结核病症发生在自己的脊柱部位时,会表现出背部的疼痛症状、腰部疼痛的症状;紧接着会出现明显的贫血症状。

危害:若治疗不及时或不规范,病情不断发展,身体会出现畸形;如果结核杆菌侵入骨头内部,有可能引起肢体瘫痪;骨结核在活动时会出现疼痛感,也会发生肌痉挛,从而使关节活动受限,如果是持久性肌痉挛会引起关节挛缩或变形,患肢也会因为废用而发生肌肉萎缩,若病情发展到晚期,骨质会遭到严重破坏,从而形成病理性脱臼或肢体短缩。

3、肾结核

结核菌侵蚀肾脏时形成肾结核。

症状:肾结核的临床表现与病变侵犯的部位及组织损害的程度有所不同。病变初期局限于肾脏的某一部分则临床症状甚少,仅在检验尿液时有异常发现。随着病程的发展,常见的临床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夜尿增多等刺激症状,也可能出现血尿、不同程度的脓尿等;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出现腰部疼痛或不适、腰部肿块等症状;此外,食欲减退、消瘦、乏力、盗汗、低热等全身症状也可能出现。

危害:患肾结核以后,若不及时治疗,很有可能会导致肾积水、输尿管结核、膀胱结核等并发症,严重时可能会出现肾衰竭;肾结核会对双侧的肾脏实质和肾脏功能造成影响,进入到尿毒症期。

4、肠结核

结核菌侵蚀肠道时形成肠结核。

症状:肠结核早期临床表现不典型,多数起病较慢,病程比较长,很多合并肺结核存在。肠结核临床表现可分为两大类症状:第一,全身症状,表现为发热且严重时高热,伴盗汗,如合并肺结核,可伴有咳嗽、咳痰、乏力、精神不振等。第二,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腹痛、腹泻、便秘或便秘与腹泻交替、肠梗阻等症状。

危害:患有肠结核后,患者消化系统紊乱,常会出现营养吸收障碍,免疫力下降,身体虚弱;肠结核还可能会导致肠梗阻、肠穿孔或腹膜炎等并发症。

5、脑膜结核

症状:早期表现为患儿精神状态改变,如原来比较安静的儿童变得烦躁好哭,或本来活泼的儿童变得精神呆滞,不喜欢游戏。还可有低热、食欲减退、呕吐、睡眠不安、消瘦表现,年长儿童可自诉头痛。病情严重时,头痛呈持续性并加重,呕吐加重并可变为喷射性,逐渐出现喜睡,还可出现抽搐,抽搐停止后儿童神志清醒。病情进一步加重则出现昏迷、频繁抽搐、四肢肌肉松弛、瘫痪。

危害:结核性脑膜炎是小儿结核病中一种最严重的疾病,是结核杆菌经血液循环进入脑组织所引起的,虽属良性病变,但结核性脑膜炎如果治疗不及时或不规则,可出现脑积水、脑出血、肢体瘫痪、癫痫、失明、智力低下等严重后遗症。

  

 

三、结核病的预防

(一)学校

1、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对教室和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

2、强化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各校可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把控并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和在校结核病学生的治疗与管理工作。按照《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检查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健康档案中。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的卫生院负责管理,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所的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继续上学,但校医要负责监督治疗。

4、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通过晨午检及时了解学生是否有相关的可疑症状,一旦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二)家庭

1、卡介苗对预防儿童结核病,尤其是严重的结核性脑膜炎、粟粒型肺结核方面有很好的效果。家长应保证每个孩子都接种了卡介苗。卡介苗的接种对象主要为新生儿,接种后免疫效果十分显著,不过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抵抗力会逐渐减弱直至消失,所以可在儿童7或12岁时加强注射。

2、养成良好的卫生及生活习惯,每天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的饮食、良好的心情,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免疫力;居室要勤开窗通风,勤洗手,咳嗽、打喷嚏应捂住口鼻,不要随地吐痰。

3、去人群聚集场所要戴口罩,避免去有结核病患者聚集的地方(包括结核病医院的门诊和病房,以及综合医院的呼吸科门诊),若一定要去,要做好防护措施。

4、定期健康体检,进行结核病筛查,如咳嗽、咯痰2周以上,应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