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19-06-13浏览次数:36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瞿才新

副组长:蔺  俊

  员:张立峰  喻 云  高大伟  孙 干 蔡亚轩 各二级学院总支书记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立峰

  员:喻 云 高大伟 顾向军 闵志坚 武绍军 陶文冰 陈艳艳 高宏伟 孟宏伟   

3.后勤处食品卫生安全监察员:周焕高

4.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

 长:顾向军

 员:闵志坚  武绍军  各餐厅驻场经理  伙管会成员

5.医疗卫生安全工作小组

 长:喻 云

 员:陶文冰 陈艳艳 高宏伟 孟宏伟 顾雯文 马 萍 

二、防治措施

1.后勤处常设一名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监察员,每周一次对膳食科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每月一次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宣传和教育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紧急抢救;协助市卫生防疫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学校提供调查报告。

2.膳食科各食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食堂内安全监督工作,并每天做好安全值班记录。

三、食物中毒后的处置办法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投毒事故,具体按下述办法进行处置。

1.发现食物中毒症状患者后,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所、校办,同时打电话联系学校周边医院进行救治,并向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临床症状等内容)。

2.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协助医护人员救治病人及其预防控制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四、联系电话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583917

膳食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88583928

卫生所:88583945

    校  办:8858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