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医疗门诊制度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13-03-20浏览次数:415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医疗门诊制度

    1.病员应持病历依次挂号就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学生病历由医务室统一管理,未经医务人员同意,院内病历不得任意翻阅或挪用。
    2.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员要热情接待,仔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医疗门诊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
    3.认真填写门诊工作日志,书写病历、处方必须符合医务规范。
    4.凡遇疑难、危险重症,应及时提出转院治疗。对重病人要认真登记,主动关心,出诊随访,并及时通知有关系、部门和班主任。
    5.科学、合理对症下药,想病员所想,尽量降低医疗开支减轻病员经济负担。对参加医保患者,应严格按医保有关规定办事。患者不得点开与所患疾病无关的处方药。
    6.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定,正确出具病假证明,不开人情假、人情方。
    7.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登记台账,及时对发病场所进行消毒。
    8.医疗器械、敷料要严格消毒,注射和换药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9.做好门诊医疗器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0.医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尊重患者意愿,为病人隐私病史保密。
   11.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